2019年2月18日 星期一

代購,洗錢與逃稅。

代購,洗錢與逃稅。
免費遊歐洲代購名牌,小心吃上官司,或許你覺得自己只是做了購物,退稅與帶貨的動作。但,第一你購物資金來源不明就涉及洗錢,第二你非自用卻退稅就是欺騙政府佔便宜,第三商業貨物不走合法進出口管道就涉及兩國間的逃漏稅。更不要提,你個個資流入他人手中,可以做製作成假證件去進行消費,或賣出去變成人頭戶。
題外話,過去這一兩年,很多領隊發現自己在法國義大利西班牙等國家的退稅難度增加了,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第二點,非自用。退稅雖然是合法的,但有限定商品自用,但大部分的領隊導遊都是代購,而非自用。歐盟電腦有連線,可以看出你買了多少東西,一年購置幾十萬歐元的商品自用?有這樣財力的富豪,應該不需要來當領隊導遊了。所以都在海關被拒,嚴重者甚至可以以欺騙政府企圖不當得利予以罰款。所以除非真的完全是自用,不然被拒絕退稅了,去鬧也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因為那是人家的國家、人家的法律,可不是您想了就算。
以下為相關新聞內容
巴黎警方破获一个由至少6名来自中国的男女组成的网络,他们涉嫌于2017年到2018年在法国与中国之间操作500万欧元(约565万美元)以上的往来,完全没缴税。
近期,有人以匿名信向警方检举,指一个犯罪集团在巴黎的百货公司购买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皮包,再以较高价格转卖到中国,他们雇用一些持观光签证来法的人,指示这些人拿护照影本去购物,可获得退税,这笔退税金额可当作代购费,有时甚至能赚到中法来回机票费用。
调查人员接到检举后,开始监视30岁的男性大学生、34岁的女性艺术工作者和32岁的女秘书,观察到他们经常与巴黎北郊奥贝维埃市(Aubervilliers)的织品批发业者往来,常去巴黎百货公司和巴黎第9区的一间公寓,那里是他们的“办公室”。
报导提到,犯罪网络中的两名商人为了逃避报税,把现金交给代购,代购把同样金额的钱从隐匿账户汇到商人在中国的账户,从中赚取佣金;为了用掉现金,又大量购买名牌皮件及衣物,再以较高价格转卖到中国。
上月,被调查人员盯上的大学生在巴黎住所前被捕,当时身上行李装有3万2,000欧元;34岁的女性艺术工作者在“办公室”里被逮,她当时正在拍摄待寄出商品的照片,执法人员当场查获1,500欧元现金及价值7万欧元的奢侈品。
根据报导,大学生坦承两年前加入网络,每年约有8万欧元收入;34岁的女性艺术工作者起初想淡化自己在网络中的角色,随后才坦白更多事;警方后来又逮捕第3名嫌疑人。
警方在查获的电脑中还找到假护照的草样。上月,巴黎知名的乐蓬马歇(Le Bon Marche)百货公司店员服务有意购买路易威登手提包的付姓(Fu,音译)中国男子,当店员要求看护照时,发现护照有假,付姓男子随即被商场警卫制住,在他身上还搜出5本假护照。
警方搜索后发现,付姓男子有很多各种高级品牌的奢侈品收据、16张银行卡及约3,000欧元现金,根据他的解释,他在中国请人制作假护照,以便替亲友购买皮包和奢侈品。在巴黎,有些高级品牌为了防范转卖,限制中国消费者每本护照只能购买两个皮包。
付姓男子借住在平姓(Ping,音译)女子租处,警方在这间公寓里也找到15本假护照、1,500欧元现金和许多路易威登包装盒。
根据报导,2018年全球奢侈品有32%的消费者是中国人,从皮件、香水到服饰,从路易威登、Chaumet、迪奥(Dior)、Yves Saint-Laurent到香奈儿都很受中国富人欢迎,尤其是路易威登。
但这些奢侈品的售价在中国约比其他国家高21%,路易威登皮包比法国更贵上50%,导致众多中国“代购”来到巴黎买奢侈品,再转卖回国,不让政府课一分钱的税。法国警方估计,犯罪网络透过这种方式漂白了数亿欧元。

2018年7月8日 星期日

1小時3元台幣的全能保母

我知道業務大人們都很辛苦,沒有業務們在外面努力接團,哪有我們的工作機會。
但是領隊導遊是第一線的工作人員,並不是得到施捨來帶團,而是憑自己的能力幫忙公司解決問題,讓團體無客訴回台。

最近暑假是短線的旺季,長線的淡季,不想閒在家裡,靠朋友幫忙變成週休二日的上班族,二到六出團,日一休。
離開短線五年,市場完全改變,現在都走人數少的小團,無購物無自費精緻遊。人少,多點是剛好一套票15+1,少些是10人保證出團,服務費的收入馬上變少不說,無購物自費,連一點小小的茶水錢都沒了。算算,當上班族一個月工作20天,還抵不上歐二10天的服務費收入。
當然,站在什麼位置領多少薪水,自己的選擇,沒有什麼好多說的,你願意接下來,就知道報酬只有多少。

好奇的業外好友,可以算給你們看。一天100*15=1500台幣,24小時待命上班無加班費,1500*5=7500,還不算團體開始前後一天交結團的時間,實際等於上班28天,7500*4=3萬,一個月的收入,不含勞健保等還要自費去外面加保。等於一天其實大概是1000塊出頭。大概等同法定最低工資133*8=1064,但是不管是7-11或麥當勞打工,公司都有福利跟保險,而領隊導遊什麼都沒有,紅利尾牙三節獎金什麼都沒有,正常上班一天就8小時,超過有加班費,且離開辦公室後沒人會要你繼續處理各種雜事,可是導遊領隊還要處理客人的各種事件。所以如果133*8是24小時的薪水,等於時薪只有44元,這是15人給的,等於一人只出3元一小時來領隊導遊上班。

一小時3元,你還覺得你付出很多的服務費嗎?強調一下,這不是小費,小費是可給可不給,隨心所欲的,這是服務費,是必須給的,因為台灣的旅行業變質,拿所謂的服務費去填補境外的團費,以及台灣出發的領隊導遊薪水,所以絕對不是可給可不給的,而是一定必須給的!超過短線最低一天200的,才是所謂的小費,是真正額外給的。

感謝個資法對客人資料的保護,讓領隊導由省了很多簡訊跟電話費(電話說明會跟簡訊通知,都是領隊的成本,大部分公司是不出錢的),不需要一一打電話通知,只要打業務特別交代的幾位就可以了。有時公司業務要求領隊下去南部開說明會,好一點的會申請出差交通費,正常的都要領隊自己出錢,當成帶團成本。但是!試問,一團15人,總收入7500,還要給你多一天來回南部開說明會,而且還要扣除交通來回費用約2000-3000,等於為了帶你一團,只賺4500,8天的時間(實際出團5天,前後交結團各1天,下南部再1天),一天不到600,一小時時薪不到30元!業務大人,你真的覺得你的包團很偉大?還是你的錢比較大?可以抵別人的100倍?人數多的大團就算了,或是一直走的系列團也罷了,或是報銷交通費也好,不然,真的請可憐可憐第一線的領隊導遊吧。

回團後如果客人開心沒事,也請業務,尤其是同業業務,不要來亂了。有本事讓客人跟領隊導遊直接對質,不要再那邊亂傳話胡說八道,真要客訴,請拿合約條文沒走到的東西來,不要拿一堆感覺感受這種私人很主觀、無法公評的東西來亂客訴。重點是,還不是客訴,客人沒意見,就這群同業、牛頭、業務,再那邊亂聽亂想亂猜,最後亂說一通!真是聽到氣死人。
老領隊導遊身上都不帶名片了,也不加客人聯絡方式,最基本的職業道德都有,更基本的專業素養不可能不足,怎麼可能會去跟客人講餐食成本這些東西,沒LOCAL自己付款知道價格的地方都不可能說了,由LOCAL去簽約付款的地方,更不可能會知道價錢,也不可能去跟客人胡說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這種客訴,OP聽了還當真,就只能苦笑了。
還有說,導遊領隊到每個地方都帶頭去吃喝玩買比客人還像客人。短線的導遊領隊天天跑同樣地方,熱情都磨空了,怎麼可能還去吃喝玩買?笑死人的說詞,以為是牛頭或同業偶爾帶一團當成出去玩所以很開心?專線的領隊導遊很多時候帶頭去吃喝玩買,是因為客人看起來像殭屍,都不動,也不開心,也不享受旅程,為了拉抬氣氛,領隊導遊只好帶頭瘋起來!因為沒有花到錢,沒有吃吃喝喝到的客人,回去一定更不開心,客訴更多。所以,這一切都是套路啊,拿這個來跟公司投訴領隊導遊?不覺得很可笑嗎?以為大家都跟同業牛頭業務一樣可以偶爾帶到一團順便出去玩就很開心?對領隊導遊而言,這只是工作。
其實團體操作時,很多流程都是檯面下鴨子划水,客人根本就不知道,為了讓團體圓滿,很多時候演演戲都是必須的,導遊跟領隊不會沒事吵架給客人看,畢竟為了只來一次的客人得罪未來還要碰面幾百次的工作人員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所以,很多東西不能光看表面啊,其實背後都有更深層的理由,客人是看不到的,但是身為旅遊同業的業務也來亂,就讓人覺得是沒帶腦子還是故意找碴?

也許你會想,短線薪水少,但長線薪水高,我總可以要求更多了吧?畢竟一天10美金是300台幣,10歐元是360台幣,而且還沒有當地導遊,好像全進了領隊口袋,加上長線通常人數都比較多,都有20-30人以上。雖然沒有全程導遊,卻有各景點的講解導遊,另外當地司機也是全程跟著,就連吃飯幫忙上菜的服務生,這些工作人員都是要小費的,在國外可沒有服務免費這回事,只是參加團體旅行的客人不了解罷了。
扣掉這些支出後,別忘了由於少了全程導遊,所以領隊要幹更多的事情,多做點事多領點薪水,不為過吧?100跟300感覺上差了3倍,但是還要分近一半出去工作人員已及交回公司去補團費,所以也不過是從一小時3元變成一小時5元而已,有多很多嗎?
請問您一小時只付5元台幣,還不夠打一分鐘的行動電話費用,到底是期待導遊領隊為您付出多少?

題外話,為何不請當地全程導遊?因為薪水一天最少3-10萬日幣,或是400歐元起,還要負擔食宿費用,更不會跟你台灣團玩超時工作,一天上班8小時就是8小時。所以為了節約團費,只好讓領隊兼導遊,不然一團25人,每人每天最少要出500元起,10天團費又多了5000元,客人就會喊貴!所以跟團的客人,不要懷疑,你們已經占了最多的便宜了,同樣品質的自助遊永遠都會更貴,不需要自比了,出門前比價格,出門後比品質,沒有任何意義,只是占到3分便宜還是1分便宜的差別而已。

真心期待參團的客人,對於工作人員,能夠互相配合尊重,也期待業務能夠教育客人:旅遊從來不是必需品而是奢侈品,如果不能敞開心胸、付出更多也得到更多,那真的不如在家看看旅遊頻道就好了,畢竟不旅遊事不會死的,或著就自由行吧,看看自己出遊是不是能獲得更多。

2018年3月3日 星期六

行政主廚

以前不知道行政主廚是幹什麼的
以為只是廚師頭頭負責安排各種菜色
後來郵輪搭多了才瞭解
其實行政主廚參與的部分很廣
而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
食材的成本控制與循環利用的可能性
正如航行海上的郵輪物資有限一樣
陸地上的飯店同樣會面臨備料過多的問題
洗食材 重新料理 安排出菜 就是行政主廚的責任之一
所以有時候不用羨慕五星級飯店的早餐多元有變化
往往都是前幾日晚餐廳剩餘材料的變化組合罷了
所以我愛有人服務的櫃臺
至少那些食物是新鮮原料現做出來的
而且 人工 才是最奢侈的食材原料

2017年10月14日 星期六

第一次遇見航班延誤失接就上手


轉機的聯程票 系統可以開出來 就沒有問題 表示時間上應該足夠
同一張票 是華航合作夥伴 行李也直掛 問題就更少了
只是理論跟實務 總是存在一點點落差 尤其是出現變數時

OKAY 現在狀況發生了 在LH的班機上 遲遲不起飛 眼看就要延誤了

應該先跟 機上的組員打聲招呼 表示你轉機很趕 有可能誤機
是否可以協助 不管是落地後派人協助通關 或是請下班機等一下
雖然 她們不見得真的可以協助 也留不住真要飛走的飛機
但是有通報 狀況也許會有一點點轉機 就當作心安吧

接下來 飛機終於飛了 雖然空中加速 但還是追不回時間 終究還是延誤了
可是 下班飛機還沒飛走 就還有機會 準備落地時 跟空乘講一下 換到前面去
或是跟前後左右的人講下 自己等下轉機 很趕 是否可以讓你先走
等機艙門一開 就可以向外衝了 看看下面有沒有拿著 名牌/目的地/航班號 在等的人
如果沒有 只好自立自強了 快速查好登機門 插隊 快速過安檢去
(FRA應該還要過一次安檢 如果記錯 請指定)

運氣好 你還可以趕上飛機 運氣不好 飛機真走了 只好尋求協助了
首先改機票 看誰出問題 就找誰 CI準時飛走了 所以他沒有問題
上一程的LH延誤15分鐘導致你失接 所以找LH改票去
但是如果今天 兩個航空公司都準時 是因為私人因素花太多時間轉機而NO SHOW
只好去求CI的人幫忙改票了 最差搞不好要自己再買張新的票
所以 記得 姿態要低一點 才不會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畢竟 你有很多選擇 是你自己要選擇 轉機時間這麼短的組合 誤了 錯在自己)

機票改好後 看看新的班機時間 跟原定航班差多久?有沒有超過4小時或是6小時?

如果有保險的話 請LH開張 延誤15分鐘的證明
(一般延誤2小時以內都是正常調度 通常不願意給)
可以說 因為有保險因素 需要證明 還是請她開一下
然後 留好1.證明+2.前後與新舊段的登機牌(回台記得複印)+3.原航班訂位的電子機票
等著回台灣去填寫申請書 說明 因為延誤而失接更改航班 去申請理賠
如果還有刷信用卡 而且延誤時間長 要去住宿吃飯交通打電話買衣服等
(由於行李交寄 所以買衣服是可以申請的 但要在合理的品項跟數量內)
那就開兩張證明 然後把有細項的收條留好 回去也跟信用卡公司申請理賠
只是要注意 由於登機牌只有一份 所以要看清楚 那邊要正本 那邊可以不用 決定給誰

如果沒保險的話 那就只好 自求多福吧 反正人總是需要吃喝拉撒睡啊

接下來 就是等下班班機到來 上飛機回家了


如果中間轉機還有問題 就如上步驟重新操作
(重新操作的部分 看改票的航空公司那家 就找那家 如果是LH改 就不用去找CI了)
只是有些保險 整段行程不管延誤幾次 總共只給一次理賠

以上

2017年10月13日 星期五

航空公司有查驗證照責任

有人在德國機場把落地簽的表格放在行李中拖運
因此被拒絕登機 上網路討拍 但其實本身也有錯誤

航空公司的電腦會註記 DOC(文件)有沒有驗證過
有可能因為在辦CHECK-IN時忘記作 所以才要求在登機門重做證件審核

總之 只要一個沒有驗證過文件的人上機了
然後被遣返了 航空公司就會被罰款20-100萬不等的罰金
所以 寧可檢查嚴格一點 也不能放行 不然真被遣返誰要負責付錢?

航空公司為了避免損失 所以會做很多自保自救手段
偏偏遇上一個不照規矩 只照自己想法的 鯛民

說要落地簽 卻沒有紙本文件 堅稱自己手上的電子檔跟電腦有連線
(重點是 你連線的 是當地的移民關的電腦 而不是航空公司的電腦 人家怎麼相信你?)
怎麼沒想過如果當地落後到根本沒有電腦可以查證資料
或是說 當天停電的狀況 或是電腦當機的情形會出現?

如果今天 你的紙本在手上 航空公司還拒絕你登機 你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站得住腳
但是 你今天 文件不全 這點就輸在前面了 還想申訴什麼?
航空公司職員完全照規章制度行事 只認紙本 (美國免簽 但照規定EVUS也要印出來)
對一個 無法提出 合法文件的人 拒絕登機 完全看不出那裡錯誤?

後面你買別家 櫃檯不管 只能說他心臟大 或是因為你鬧很大
大家都知道了 或是警察告知了 電腦註記了 所以放行
然而 這是便宜行事 不是正規處理程序 怎麼反而特例被你當成常態來說嘴了?

德國不是美國 你要先行得正 在來喊種族歧視吧
不是自己行事有缺 還裝瘋賣傻 說是精神霸凌 這是無意義的
警察不讓你靠近櫃台 想必也是覺得你比較危險.....

公正第三方 一樣會判你敗訴
因為世界不是照你想像的樣子去運作的 也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
先搞懂遊戲規則 真的都沒有錯 在來說申訴

2017年10月6日 星期五

登機證上的英文代號 Class code on your boarding pass

航空艙等(票價基礎)代號,其實有很多種,但通常使用下面四種:
Y代表經濟艙
C代表商務艙
F代表頭等艙
W代表豪華經濟艙(長榮用E代替 為精英艙)
這些代號顯示在登機證表面,方便地勤空乘辨識客人的艙等,提供相對應的指引。由於登機證已經是可以使用狀態的機票了,所以不需要詳列出票價基礎的限制,只要一個字母即可,因此使用最簡單約定成俗的英文代碼,方便直覺辨認。空乘不像地勤票務,需要知道客人的票有沒有限制,只要知道是那個艙等即可,所以就不使用其他的細項,而以各艙等最高票價的訂位代號來表示。
Y其實是YEAR,年票的意思,在1955年之前,航空公司大多是單一艙位而已,依照票種的限制,有不同的訂位代號,其中最貴價的,就是代號為Y的年票,沒有限制,任何時候都可以使用。然後是有各種限制的票種M月票BVQKON等等。1955開始推出兩艙等的服務,出現一個新的代號為F的頭等艙。
來到1990年代,兩艙等已經無法滿足逐漸增加的富裕階級,它們付不出頭等艙的貴價,卻又希望能與一般搭主艙等(MAIN CABIN)的客人有所區分,於是開始出現三艙等的服務,然而由於B的代號已經被經濟艙使用多年,於是只有從還沒被使用的單字裡面尋找適合的替代字,就用C作為商務艙的代號。
當環球旅行成為一種常態、航空公司服務提升與私人客機興起,F艙等越來越難吸引到富豪掏錢買票,於是有些航空公司取消了F艙,將空間規畫設計豪華經濟艙,介於商務艙與經濟艙中間的曖昧產物,由於比經濟艙好一點,所以選了英文字母W,剛好排在Y的前面。
與之相反的,也有人瞄準超級富豪的需求,提供比頭等艙更舒適的空中套房服務,更舒適的全躺平座位,私人空間更大,還有吧檯可以自由走動,管家服務更周全,甚至可以在空中淋浴洗澡!

2016年5月7日 星期六

加拿大ETA申請 2016/9/29起搭飛機入境或轉機 強制要求

英文資訊來自 加拿大政府的網頁
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visas.asp
選取 台灣護照上包含身分證字號

Taiwan - holders of the ordinary passport issued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in Taiwan that includes their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

 You need an eTA to visit or transit through Canada by air.
If you travel by land or sea, you do not need an eTA. However, you must always travel with acceptable travel documents and identification.

只有搭飛機直接入境加拿大或轉機  需要申請ETA
如果是走陸路或海路進入加拿大 並不需要ETA (省下CAD$7).....
不過在2016/9/29前 就算沒有ETA一樣可以搭飛機入境

2016年2月16日 星期二

LCC廉價航空風險高,自行保險才有保障

廉價航空如果條款裡面已經寫了
可以把你拉下來 那麼 他真的把你拉下來 到底是誰的錯?
消費者傾向於認為 我們都有付錢 所以一定要上飛機 不讓我上飛機 就是你的錯
(但是 消費者 你不是在買票時 同意了 讓航空公司可以把你拉下來嗎)
當然如果可以 航空公司也希望可以把一班飛機塞滿滿再飛
但有時候是人力(空乘跟乘客的比例配置) 安全(配重 載重 貨運) 等因素
最後還是要把客人拉下來 畢竟 晚到總比不到好
在消費者都同意 尊重契約的精神下 才買票了
為何真的被拉下來後 反而變得無法接受?
如果不能接受這點風險意外 為何一開始要選擇LCC?
為何選擇了LCC 等到真的出事了 卻突然變的濫情而理盲 不照合約走 要照自己想法走?
然後只要是 強調合約精神 就會被攻擊 說是護航?
會有人跳出來說 這是惡法 不合理 不可以這樣搞
但消費者 難道會覺得1元的機票就合理?
難道不知道就算賣1000元全機客滿也不夠單次落地費?
(好 很多消費者覺得 "你們航空公司背後的成本考量跟我完全無關 我只要便宜就好
你賠錢倒閉也不關我事 我也沒強迫你賣這個價格"
但怎麼消費者不會想到 那麼多家航空公司 也沒人強迫你選LCC啊
為何總是光看對自己有利的詮釋 對自己不利的條約 就瞬間失明 理盲了)
我想先說明一下 拒絕登機的 理賠 跟 處理 是兩回事 以漢莎為例
https://www.lufthansa.com/online/portal/lh/cmn/generalinfo…
理賠 是後續 再跟航空公司聯繫的 就算是歐盟法規也一樣 不是當下可以給你的
也跟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業者無關 它們真的沒有任何決定權
處理的部分 是在航空公司可行的情形下 安排替代班機 將消費者送達目的地
若消費者拒絕航公司安排 未使用部分可以獲得退票 後續理賠不變
若消費者接受航空公司之安排 則更改航班後 賠償仍然有 依照與原訂航班之時差定之
期間的食宿交通費用等要乘客自理 (並非由安排航空公司!)
依照這次LCC的情形 確實無法進行簽轉(無合約) 只能安排下一班(隔天)
消費者接受了 所以當下的代理處置 感覺上是沒有問題的
只是後續的理賠 跟代理無關 就要消費者 自己去跟航空公司索取了
(究竟要尊重合約精神? 還是?)

傳統航空公司或許因為利潤高,可以妥善安排旅客後續行程。但一日一班的廉價航空可就沒法子這麼辦了。依照LCC條約的8.3條,超賣是可以強迫客人搭下班的。
也許有人會說,照EU歐盟的法規,就算LCC也要賠償,因為照成行程延誤。但可能大部分人都只挑自己有利的條文看。就算是歐盟法規上面也有寫:航班更改,是在航空公司可行的情形下,且更改後的食宿交通都要自行負擔。至於後續的理賠,這是另外一件事情,分開處裡。
(用這篇LCC的案例來講就是:因為跟其他家沒有協約,加上我們家一天就一班,所以唯一可行的方式,就是給你改明天回,你同意了,所以我們就定了,其他食宿你自負。即便是德國漢莎的條約裡面也這樣清楚寫明。後續理賠,請再直接跟航空公司聯繫,不適現場代理有權可以決定的。)
很多人定LCC都覺得自己最聰明都可以買到500的機票,不像別人都要花1萬去買機票,但出問題後卻要求跟1萬機票同樣的處理方式,沒想過別人比你多付的9500其實不單是買機上的服務,還有這些後續的處理保障。
如果買了LCC,在機票錢上省了很多,最好可以用省下來的機票錢,去多買一個保險,以防萬一。看到之前在澳洲出車禍,或是現在感染海洋弧菌的打工度假者,其實如果當時多花一點點錢,買個旅遊保險,其實現在經濟的壓力會小很多。
機場國泰人壽保險優惠代碼:Z011。
機場台灣人壽保險優惠代碼:408。

https://www.ptt.cc/bbs/Japan_Travel/M.1455517531.A.457.html

搭LCC與打工度假最好自備保險


https://www.ptt.cc/bbs/Japan_Travel/M.1455517531.A.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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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請看以上連結

傳統航空公司或許因為利潤高,可以妥善安排旅客後續行程。但一日一班的廉價航空可就沒法子這麼辦了。依照LCC條約的8.3條,超賣是可以強迫客人搭下班的。
也許有人會說,照EU歐盟的法規,就算LCC也要賠償,因為照成行程延誤。但可能大部分人都只挑自己有利的條文看。就算是歐盟法規上面也有寫:航班更改,是在航空公司可行的情形下,且更改後的食宿交通都要自行負擔。至於後續的理賠,這是另外一件事情,分開處裡。
(用這篇LCC的案例來講就是:因為跟其他家沒有協約,加上我們家一天就一班,所以唯一可行的方式,就是給你改明天回,你同意了,所以我們就定了,其他食宿你自負。即便是德國漢莎的條約裡面也這樣清楚寫明。後續理賠,請再直接跟航空公司聯繫,不適現場代理有權可以決定的。)
很多人定LCC都覺得自己最聰明都可以買到500的機票,不像別人都要花1萬去買機票,但出問題後卻要求跟1萬機票同樣的處理方式,沒想過別人比你多付的9500其實不單是買機上的服務,還有這些後續的處理保障。
如果買了LCC,在機票錢上省了很多,最好可以用省下來的機票錢,去多買一個保險,以防萬一。看到之前在澳洲出車禍,或是現在感染海洋弧菌的打工度假者,其實如果當時多花一點點錢,買個旅遊保險,其實現在經濟的壓力會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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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5日 星期三

北歐遊輪行程花費

6/23-8/3 一共42晚的行程 總花費多少呢?
(當然比不過那些窮遊的 背包客 沙發客不
過私人覺得還滿省的以這樣的旅遊品質)
行程:
台北-東京-哥本哈根-遊輪走蘇格蘭高地+峽灣+波羅的海-
德國北萊因地區-意大利倫巴底米蘭-東京-曼谷-台北
總費用 包含機票住宿 吃飯 遊輪 門票 導覽
(不含私人購物不過也其實沒有購物 因為行李本來就很多了)
答案是 20萬有找!
機票約38000
住宿約24000(16晚 遊輪24晚 2晚在飛機上渡過)
遊輪約115000(連船費 港口稅 小費 及俄羅斯岸上觀光)
雜支21000(買水 吃飯 城市間交通移動 岸上觀光)
如果不搭陽台艙選擇便宜的內艙房 可以再省30000台幣
此次飯店選擇一晚都在2000~4000間 均價在3000 一人一晚1500
若選擇更便宜的 住宿費用也可再省下一些
砸之我們是真的滿省的 大多是選擇有導覽的上下巴士搭乘
可是也搭了法拉力火車 也去了EXPO兩次 幾個城市都有去
遊輪上包吃 不包喝 所以下船靠岸會補水 在遊輪上酒水消費少些
遊輪結束後 狠有罪惡感 所以要減肥一天只吃兩餐 也省了些餐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