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7日 星期三

沒有台胞證一樣可以去大陸 - 辦理一次性落地簽

持護照、照片,到大陸方面已開放口岸,辦理台胞證落地簽注.填寫台胞落地簽證申請表
就可以申請一次性的台胞落地簽證.
辦單次落地簽(有台胞証但過期)人民幣一百,無台胞證人民幣一樣150,照片一定要兩寸。

辦理單次新簽[一次性台胞證] (無台胞證者),需備文件:
1.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本。
2.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有效期至少三個月以上)。
3. 近期兩吋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2 張。
4.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辦證(簽注)申請表」。
5. 費用為人民幣 150 元。

2013/02/05起,以下城市皆可受理

東北地區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吉林省:長春市
遼寧省:瀋陽市、大連市

華北地區
北京市
天津市 

華東地區
上海市 
山東省:煙臺市、青島市、濟南市
江蘇省:徐州市、鹽城市、南京市、無錫市及蘇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寧波市、溫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

中南區
河南省:鄭州市 
湖北省:武漢市 
湖南省:長沙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桂林市 
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
海南省:海口市、三亞市

西南地區
重慶市 
四川省:成都市 
雲南省:昆明市 

西北地區
陝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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