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7日 星期六

加拿大ETA申請 2016/9/29起搭飛機入境或轉機 強制要求

英文資訊來自 加拿大政府的網頁
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visas.asp
選取 台灣護照上包含身分證字號

Taiwan - holders of the ordinary passport issued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in Taiwan that includes their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

 You need an eTA to visit or transit through Canada by air.
If you travel by land or sea, you do not need an eTA. However, you must always travel with acceptable travel documents and identification.

只有搭飛機直接入境加拿大或轉機  需要申請ETA
如果是走陸路或海路進入加拿大 並不需要ETA (省下CAD$7).....
不過在2016/9/29前 就算沒有ETA一樣可以搭飛機入境

2016年2月16日 星期二

LCC廉價航空風險高,自行保險才有保障

廉價航空如果條款裡面已經寫了
可以把你拉下來 那麼 他真的把你拉下來 到底是誰的錯?
消費者傾向於認為 我們都有付錢 所以一定要上飛機 不讓我上飛機 就是你的錯
(但是 消費者 你不是在買票時 同意了 讓航空公司可以把你拉下來嗎)
當然如果可以 航空公司也希望可以把一班飛機塞滿滿再飛
但有時候是人力(空乘跟乘客的比例配置) 安全(配重 載重 貨運) 等因素
最後還是要把客人拉下來 畢竟 晚到總比不到好
在消費者都同意 尊重契約的精神下 才買票了
為何真的被拉下來後 反而變得無法接受?
如果不能接受這點風險意外 為何一開始要選擇LCC?
為何選擇了LCC 等到真的出事了 卻突然變的濫情而理盲 不照合約走 要照自己想法走?
然後只要是 強調合約精神 就會被攻擊 說是護航?
會有人跳出來說 這是惡法 不合理 不可以這樣搞
但消費者 難道會覺得1元的機票就合理?
難道不知道就算賣1000元全機客滿也不夠單次落地費?
(好 很多消費者覺得 "你們航空公司背後的成本考量跟我完全無關 我只要便宜就好
你賠錢倒閉也不關我事 我也沒強迫你賣這個價格"
但怎麼消費者不會想到 那麼多家航空公司 也沒人強迫你選LCC啊
為何總是光看對自己有利的詮釋 對自己不利的條約 就瞬間失明 理盲了)
我想先說明一下 拒絕登機的 理賠 跟 處理 是兩回事 以漢莎為例
https://www.lufthansa.com/online/portal/lh/cmn/generalinfo…
理賠 是後續 再跟航空公司聯繫的 就算是歐盟法規也一樣 不是當下可以給你的
也跟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業者無關 它們真的沒有任何決定權
處理的部分 是在航空公司可行的情形下 安排替代班機 將消費者送達目的地
若消費者拒絕航公司安排 未使用部分可以獲得退票 後續理賠不變
若消費者接受航空公司之安排 則更改航班後 賠償仍然有 依照與原訂航班之時差定之
期間的食宿交通費用等要乘客自理 (並非由安排航空公司!)
依照這次LCC的情形 確實無法進行簽轉(無合約) 只能安排下一班(隔天)
消費者接受了 所以當下的代理處置 感覺上是沒有問題的
只是後續的理賠 跟代理無關 就要消費者 自己去跟航空公司索取了
(究竟要尊重合約精神? 還是?)

傳統航空公司或許因為利潤高,可以妥善安排旅客後續行程。但一日一班的廉價航空可就沒法子這麼辦了。依照LCC條約的8.3條,超賣是可以強迫客人搭下班的。
也許有人會說,照EU歐盟的法規,就算LCC也要賠償,因為照成行程延誤。但可能大部分人都只挑自己有利的條文看。就算是歐盟法規上面也有寫:航班更改,是在航空公司可行的情形下,且更改後的食宿交通都要自行負擔。至於後續的理賠,這是另外一件事情,分開處裡。
(用這篇LCC的案例來講就是:因為跟其他家沒有協約,加上我們家一天就一班,所以唯一可行的方式,就是給你改明天回,你同意了,所以我們就定了,其他食宿你自負。即便是德國漢莎的條約裡面也這樣清楚寫明。後續理賠,請再直接跟航空公司聯繫,不適現場代理有權可以決定的。)
很多人定LCC都覺得自己最聰明都可以買到500的機票,不像別人都要花1萬去買機票,但出問題後卻要求跟1萬機票同樣的處理方式,沒想過別人比你多付的9500其實不單是買機上的服務,還有這些後續的處理保障。
如果買了LCC,在機票錢上省了很多,最好可以用省下來的機票錢,去多買一個保險,以防萬一。看到之前在澳洲出車禍,或是現在感染海洋弧菌的打工度假者,其實如果當時多花一點點錢,買個旅遊保險,其實現在經濟的壓力會小很多。
機場國泰人壽保險優惠代碼:Z011。
機場台灣人壽保險優惠代碼:408。

https://www.ptt.cc/bbs/Japan_Travel/M.1455517531.A.457.html

搭LCC與打工度假最好自備保險


https://www.ptt.cc/bbs/Japan_Travel/M.1455517531.A.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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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請看以上連結

傳統航空公司或許因為利潤高,可以妥善安排旅客後續行程。但一日一班的廉價航空可就沒法子這麼辦了。依照LCC條約的8.3條,超賣是可以強迫客人搭下班的。
也許有人會說,照EU歐盟的法規,就算LCC也要賠償,因為照成行程延誤。但可能大部分人都只挑自己有利的條文看。就算是歐盟法規上面也有寫:航班更改,是在航空公司可行的情形下,且更改後的食宿交通都要自行負擔。至於後續的理賠,這是另外一件事情,分開處裡。
(用這篇LCC的案例來講就是:因為跟其他家沒有協約,加上我們家一天就一班,所以唯一可行的方式,就是給你改明天回,你同意了,所以我們就定了,其他食宿你自負。即便是德國漢莎的條約裡面也這樣清楚寫明。後續理賠,請再直接跟航空公司聯繫,不適現場代理有權可以決定的。)
很多人定LCC都覺得自己最聰明都可以買到500的機票,不像別人都要花1萬去買機票,但出問題後卻要求跟1萬機票同樣的處理方式,沒想過別人比你多付的9500其實不單是買機上的服務,還有這些後續的處理保障。
如果買了LCC,在機票錢上省了很多,最好可以用省下來的機票錢,去多買一個保險,以防萬一。看到之前在澳洲出車禍,或是現在感染海洋弧菌的打工度假者,其實如果當時多花一點點錢,買個旅遊保險,其實現在經濟的壓力會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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