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有的海外急難救助也不缺。另外,加送8項旅行不便險(雖然金額比台壽少兩樣,但是他理賠次數跟金額都比較高),還有25萬元的旅行第三責任險(是台灣人壽給的25倍,造成他人財物損失有則有單一事件2500自負額<==意思是低於2500的話請自行吸收,不然要申請理賠太麻煩了,但身體損傷無自負額):
由於金管會規定:2013/01/01起的保單,已經無法附送以下旅行不便險,請自行向產險公司投保。
https://www.bobe.com.tw/travel/feature.jsp
1.旅行文件遺失重製費用(限額10000,限額的意思就是實之實付,用多少賠多少,但有上限)
2.行李延誤遺(定額3000,保險期間2次為限,延誤4小時以上就可申請,這是定額理賠,不需要收據)
3.班機延誤慰問金(定額3000,保險期間2次為限,最高6000)
4.班機改降慰問金(定額3000,保險期間2次為限,最高6000)
5.額外住宿費用(限額15000)
6.旅程提早結束(限額10000)
7.劫機慰問金(1日5000,最高10日,最高50000)
8.食物中毒慰問金(定額5000,保險期間內2次為限,最高10000)
對他人財務造成損失需要理賠,準備文件為:收據、雙方和解書、受損物照片以及填寫理賠單。
國泰人壽與產險的電話:0800-036-599。
我爸得了肝癌也過世了,
回覆刪除從九十七年知道得了肝癌,
還花了很多錢去大陸換肝,
結果國泰也是不理賠,
他們只回答:
去大陸換肝的住院期間,
也是不只是處理肝癌的部分,
所以,住院期間,只有理賠一小部份,
不然,就是去告國泰吧。
這種態度真的很差吧。
我們後來還真的找了律師朋友幫忙,
大陸的醫院院長是我們的朋友,
他說:國泰要的資料,在大陸的法律規定是不准給的,
國泰還要我們回大陸要大陸決對不會給的資料,
我想國泰真的太有經驗了,
所以,找了一件事是我們要拿也拿不到的資料,
我們全家決定以後怎樣也絕對不再投保國泰。
本來想這樣就算了。
一直到九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我爸爸過世了,
我們在難過之於,
還是向國泰申請人壽保險的理賠,
結果這個過程真的讓我完全心灰意冷了,
沒有想到國泰人壽真是折磨到不行,
連國泰的理賠專員都覺得受不了了,
一下子少了什麼文件,
一下子要重辦什麼文件,
來來回回至少重新處理了五~十次不等,
我們一邊要辦喪事,
一邊要處理國泰的理賠事宜,
我們家裏的保險,
少說了辦了三、四家,
每一家都是提供死亡証明,
最晚一星期內就理賠下來了,
這樣我們才來得及辦好喪事,
沒想到等我們喪事都辦好,
再過了一個月,
理賠才下來,
我真的覺得國泰人壽保險真的很差,
人的過世可以騙嗎?
拿了死亡証明還不夠嗎?
一定要搞到全家人都不爽嗎?
我真的覺得國泰真的很差,
千萬不要再花錢給國泰了,
光我爸的過程,
我們受夠了,
也不想要去向國泰要什麼道理,
我們只想要散佈這件事,
讓大家知道國泰人壽保險的事,
為了說明這件事是真的,
也可以向我求証,
James